嘱彻因比丘 “吾望公甚高,勿自卑,甚远,勿自近,甚广,勿自狭,甚大,勿自小,甚尊,勿自亵,甚重,勿自轻,甚稳,勿自浮,甚密,勿自疏,甚微,勿自陋,甚妙,勿自粗。
圣贤自期谓之高,无数尘劫谓之远,遍周刹海谓之广,超权越小谓之大,不染名利谓之尊,不轻去就谓之重,始终一致谓之稳,精察力行谓之密,穷理尽性谓之微,开佛知见谓之妙。
呜呼,律门衰败,大法并危,不具前之十德,鲜克砥其颓波。勉之哉。第一须依念处行道,随文入观,触事会心,心观为主,看教为助。第二须专求己过,勿责人非。第三须作出生死学问,莫作趋时学问。第四须和光同尘,幸勿矜异。欲看教典,且完玄签,次十不二门详解,次律藏五百卷,并大乘律五十卷,次止观辅行,次阿含经等诸小乘经,然后及余经论。或急于修证,唯律藏不可不阅,余皆随意。
万勿妄想出头,惟真操实履,了当生死。不得为人改法名,剃度师与受戒教授传法师,皆有父子之谊,改法名是蔑剃度师也,伤理背情,无道之甚。古来知识,不闻有法派之说,奈何末世以此为亲。吾闻先受戒者在前坐,后受戒者在后坐。不闻先取名者为师兄,后取名者为师弟。既以法派为重,必以戒法为轻。叔伯弟侄,俨然与俗无异,可羞可耻,所宜痛戒。不得曲媚权贵,须如达大师家风,若不能,宁死不出头。
不得多收徒众,多畜沙弥,多受依止,教训不周,必有坏法之咎。切忌馈送白衣等事,切忌无耻丧心,到人家念经拜忏,渐成应赴。即檀越到山门作福,须示以佛法尊重,莫如近时丛林套子。比丘物,依律分与现前僧,切不可学估唱陋习。其余诸事,不能枚举,总以律为指归,则无过矣。不听吾言,非吾弟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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