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 : 征服了这个 ,你今晚就会证悟
作为修行者,最大的承诺就是为救度一切父母有情证悟大觉果位而精进修行。一旦出现懈怠,说明我 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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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  发表于: 2023-11-03 15:41

0 征服了这个 ,你今晚就会证悟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我执


如果今天就能征服我执,你今晚就会证悟。如果明天征服它,明晚就会证悟。但如果你永远无法征服它,你就永远无法证悟。而“我”不过就是一个念头。念头和情绪没有实质的固态形式、形状,或颜色。心中升起一个念头:它的威力之强,让你充满侵略心和毁灭心。此刻,是愤怒在高举武器吗?是愤怒带领了千军万马吗?它能像火一样烧东西,像石头一样把东西碾碎,像暴涨的河流一样把东西冲走吗?不。愤怒就像任何的念头或情绪一样,它没有真实的存在——甚至在自己身体、语言或念头中都没有确切的位置。它就像风,在空旷的虚空中狂吼。不要被狂野的念头所奴役,反而要去认识念头空的本性。当你征服了内在的仇恨,你会发现在外没有剩下任何一个敌人。反过来说,你可以用蛮力征服全世界的所有人,但你的仇恨只会越来越大。放纵自己去满足仇恨永远不会让它消逝。唯一无法忍受的敌人就是仇恨本身。仔细去研究仇恨的本质,你会发现它不过就是一个念头。当你如是见到它,它就会像一朵云消失在空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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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  发表于: 2023-11-03 16:08

都j皆空了 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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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  发表于: 2023-11-06 09:02

赵朴初《佛教常识答问》|什么是‘无我’?
第二章 佛法的基本内容和佛教经籍09问:可否请你把这十一义简单解释一下? 答:十一义归纳起来,有四个重要的论点:(一)无造物主,(二)无我,(三)无常,(四)因果相续。10问:无造物主是什么意思? 答:是否定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,即十一义中的‘无作者义’ 。因为既承认‘诸法因缘生’,就不能承认有个独立的造作者。任何一个因都是因生的,任何一个缘都是缘起的,因又有因,缘又有缘。从竖的方面推,无始无终;从横的方面推,无边无际。由此而得出结论:没有绝待的一个因。缘起论者,不仅应当否认‘从口生出婆罗门’的人格化的造物主,而且也应当否认作为宇宙本源的理性化的存在。从另一方面说,缘起论者固然不承认有一个绝待的第一个因,但同时又反对认为一切出自偶然的观点。他主张任何现象的生起,都不是无因的,而是受必然的因果律支配的,这便是‘有因生义’。11问:照你这样说,佛教很像是无神论,但是何以佛教寺庙中又供有很多的神呢? 答:我前面说过,佛教并没有否定婆罗门教的神祇,只是看做是一种众生,后来有些神祇被吸收到佛教中来成为护法神,这是一方面情况。另一方面,也应当承认到后来佛陀被神化了的事实。但是根据佛教教义,佛不是造物主,他虽然有超人的智慧和能力,但不能主宰人的吉凶祸福,佛也是受因果律支配的。12问:什么是‘无我’?答:‘离有情义’、‘依他起义’和‘无动作义’,都是说明无我的道理的。‘有情’的巴厘语是‘萨埵’(Satta),人和一切有情感的生物都叫做有情。婆罗门教和其他各派主张一切有情都有一个常住的(固定不变地存在的)、起主宰作用的自我(Atta,意义与‘灵魂’相当)。缘起论则认为所谓‘有情’,无非是种种物质和精神的要素的聚合体。从身体的组织来说,有情是由于地、水、火、风、空、识六大(六种元素)所构成的,依借前五大而有身体的机关及其作用—地为骨肉,水为血液,火为暖气,风为呼吸,空为种种的空隙;依借后一大(识)而表现种种的精神活动。再从心理的要素来说,有情的组织分为色R[pa、受Vedanq、想Sa``q行Sankhqra、识Vi``qza五蕴。蕴(Khandha)就是堆,把种种不同的现象分类,每类做为一堆,这就是蕴。简单地解释,‘色’就是各种物质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根(根就是人生的感觉器官)和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五境(境就是感觉物件)等都属于色。受、想、行、识四蕴包括重要的精神要素:受是感觉(感觉苦、乐或不苦不乐等);想是印象(摄取事物的相貌,知道是青、黄、赤、白,是长、短、方、圆,是苦是乐等);行是思维(思维是推动身心活动的力量,所以叫做行);识是了别(对于所认识的物件,予以判断和推理)。佛教根据以上两方面的分析,说明有情不是固定的单一独立体,而是种种要素的聚合体,而任何要素又是刹那刹那依缘而生灭著的,所以找不到一个固定的独立的‘有情’在支配著身心,也就是找不到‘我’的存在。这便是无我的简单解释。13问:请允许我插一句。照你所说佛教关于有情的组成要素的说法,它是不是二元论?答:大体来说,佛教把组成有情的要素分为精神和物质两类,两者结合便是有情的成立。佛教对此有一个专门术语叫做‘名色’。名,是精神的要素,即五蕴中受、想、行、识四蕴,也就是六大中的识大;色,就是地、水、火、风、空物质的要素。地水火风空诸要素,都不能单独生起,而必须是互相结合变化的。简单地说,‘名色’就是身心合成的存在。从这方面看,有人说它是二元论;有人说它是一种平行论(即心理生理平行);也有人说佛教认为精神物质诸要素都没有独立的单元,所以与二元论和平行论都有所不同。究竟应当怎样看,可以研究,但是它不是唯物论则是明显的。14问:‘无动作义’如何解释?‘无动作义’,就是不承认因果之间有来去。缘起论者承认由因生果,而反对因变成果的说法。譬如以灯传灯,是乙灯的火由甲灯焰生,而不是甲灯的火跑到乙灯去。根据这个道理,佛教虽然也讲六道轮回,但是不承认有个灵魂从这个有情的身体投入另一个有情的胎里去。这个道理是从无我的教义引伸出来的,以后还可以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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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楼  发表于: 2023-11-06 09:05

通常小乘有四向四果——预流向、预流果,一来向、一来果,不还向、不还果,阿罗汉向、阿罗汉果。从阿罗汉果倒数第八个是预流向。阿罗汉证悟人无我的空性,小乘也分资粮道、加行道、见道、修道、无修道,见道得预流果,也即证悟人无我空性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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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楼  发表于: 2023-11-06 09:06

回 1楼(龙哥2022) 的帖子

性空缘起,阿弥陀佛,师兄好,对不起,刚看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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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楼  发表于: 2023-11-06 09:09

第七节 无我 原文:言无我者,略有二种:一、补特伽罗无我。二、法无我。




  《大乘百法明门论》为我们解释一百个法,在如此众多的“财产”中,没有一个是我。佛法为“我”的解说有二:一为补特伽罗无我:此是梵文的音译,翻译成中文是:“人无我”,此翻译也不太恰当,新译为数取趣,是佛教的专有名词。“数”是常常发生;“取”是执著;“趣”是五趣。五趣是天、人、畜生、饿鬼和地狱。“数取趣”即是经常执著五趣而轮回之义,其意就是众生。数取趣这个名词很有意思,它是无数的因果在天、人、畜生、饿鬼和地狱中执著,一直作用不已,数数取苦果,此即是我们所谓的众生。数取趣无我之意是,没有一个“我”在五趣中轮转生死,称为人无我,也叫做我执。二为法无我,也叫做法执。简单地来说,没有我执,叫做人无我;没有法执,叫做法无我。“人无我”中并没有一个实在的“人”,现在让我们以《大乘百法明门论》中的八个心王来看,哪一个是我?心所有六种:遍行、别境、善、烦恼、随烦恼和不定心所,没有一个是我。接下来的色法、不相应行法和无为法,都不是我。所以在这一百个法中,没有一个是我。世亲菩萨精深地剖析这一百个法,让我们明白“无我”的道理。虽是如此,执著的众生会认为它们聚集在一起,就有一个“我”。根据佛法说,那是因缘假合。因缘集合,法就生;因缘离散,法就灭。事实上,没有新的东西生出来,也没有旧的东西灭去。好象你们坐在一起,叫做一群人,待会儿散会后,各自回家,那一群人就没了。上个星期我讲“一打”和“一骂”,你们还记得吗?一打有十二个,一骂有几个?十三个。哈哈,你们还记得!所以没有一打。同样地,也没有一骂,只不过是我们给它们名称罢了。补特伽罗无我(人无我)中的人是五蕴的假合,我们称之为人。断了手是人,没有眼睛也是人,少了一半器官的人,也还叫做人。所谓人是五蕴的假合,它们流转不已,称之为众生、为人,并没有一个实在的人,所以说人无我。但是,我们众生执著有一个我。此种种执著可分为两层:一为俱生我执:即是与生俱有的我执,此是我人过去的烦恼业习。二为分别我执:通过种种分别而得到的我的知见,此是我人知见上的一种错误,认为有一个我。它可通过听闻佛法,明白了解,确信无我之后,就可以放下。好象你们听了整整十讲的《大乘百法明门论》后,如果有些人真的确信无我,那他的分别我执就可以慢慢抛弃。虽是如此,但,有人拿刀指着他时,他的“我”就会跳出来活动,此即是俱生我执,因为烦恼告诉他有“我”。此俱生我执要通过修行来弃除。好象我们知道不应该起嗔心,然而外境来时,烦恼令我们嗔,甚至明明知道烦恼来了不应该嗔,但,还是要嗔,这就是我们与生俱有的烦恼习气。如此的我执,称为俱生我执。 俱生我执又可分为两种:一为第七识执著第八识为我,永无休止,毫无间断地一直作用不已。此俱生我执,不为凡夫所觉知。二为第六识执著我们所分别出来的身、心是我。当没有身体时,第六识就执著心是我;有身体时,它连身体都执著。此执著在我人睡觉时,是有间断的。但一觉醒来,意识的心又开始活动了。这是我们凡夫可知觉的。此我执可分为俱生、分别两种:凡夫怕死的心理,即是第六识中的俱生我执的作用;我们骂人,就是意识中的嗔心所在活动。分别我执是属于知见上的烦恼,可通过听闻佛法,生起智慧,明白“无我”的道理,确信没有一个我,不实在的,不执著,那就可以慢慢把它放下,而俱生我执则很难弃除,要靠修行才能除掉它。佛陀说众生的迷惑有二:一为见惑:即是以邪推度而起之迷情,分别我执属之。二为修惑(思惑):为凡夫之思念,对于事事物物而起之惑,俱生我执属之。修惑要靠修行断除,故又称之为修所断惑。“法我执”又称为法执,没此执著称为法无我。法无我中的“我”并非指你、我、他的我,而是指一切法没有自性,没有独立的自我。好象上次所举下雨的例子,它保留一段时间,有一定的形象,那就是一个“法”。因为如此,你就认为法存在不存在?有没有生、灭?……喔!一切问题都来了!我人执著在其中,认为这是我的吗?是你的吗?……一切烦恼也来了!所以当我们明白众生对法的理解是如此来时,法的生因实在是不可得的!如:银光幕上的灯光色影在乱闪,闪来闪去,当它闪出一个圆圆的红球时,你就认为那是红太阳。当你不执著有东西,那你就不安立名言,即是没有“法”见。世间的森罗万物都是如此,它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法没有独立的存在性,它不过是种种因缘的聚合,所谓聚合,那也是假名的,你们还记得不相应行中的和合、不和合吗?你们看,我跟这张桌子有没有和合?没有。大伯公(神相)就有。哈哈,因为我坐在这里不久,大伯公就不同,它被安奉在神桌很久,你们就认为他跟神桌和合了,是一体的。但是,这和合也是假名的安立。所以一切法不过是一种现象的变化过程,暂时保持一定的相貌,一段的时间,让我们感觉到它的存在,就以假名称呼它,它没有单独的独立性存在。一切法没有自性,即是空性,也叫性空。那么,在听到本性空(法无我)的时候,千万不要在有、无的相对概念来理解它。有和无也是空的:“有”是因为我人执著法的存在,故说“有”;“无”是因缘离散后,我人执著法本有,故说现在“无”。比方我问你:“你有没有牛角?”“没有!”因为你认为牛有角后,再来看自己有没有。现在我再问你:“你有灯吗?”这问题真奇怪,从来没人问过你是吗?其实它和上面的问题是一样的,只不过灯是挂在天花板上,和我们众生无关,那么你就没有这个问题,根本没这一回事,不必去思考它。但是,你确定牛有角,你就有“我没有角”这个问题。在《楞伽经》中说这是龟毛兔角的问题。“龟有没有毛?”“兔子有没有角?”那是因为我们见到牛有角,所以问兔子有没有角。“有”、“没有”都是我们执著法相而产生的。佛陀阐述“空”并不是用“有”、“无”来看它。“有”、“无”是我们凡夫的知见,连这个“有”都是无自性空,是假名称之为“有”; “无”也是假名“无”。我们千万别妄想空是“有”、 “无”外的另外一种情形。因为佛陀阐释空是为了破除凡夫的一切知见,使我们放下,这样才能够清楚了解世间的真相,千万别在空上再起另外的见。如果我们执著任何的佛法,认为它才是正确的,那就是对佛法有执著。佛法中对法无我有两种争论:一派人认为修行人必须先证悟人无我。然后才进一步证悟到法无我。另一派人却认为只要证悟到人无我,必定知道法无我;只要证悟到法无我,也必定知道人无我。我本身赞同第二派的看法,认为人无我和法无我必定是同时一起破除。《金刚经》中说:“如果一个人执著法相,他就著我相、人相、众生相、寿者相。”以此经来看,即是说,如果执著法,必然执著人我相。也即是说一个有法执者,肯定有人我执。由此可证明不可能先破除人我执,再来破除法我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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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 1楼(龙哥2022) 的帖子

师兄,不是断空顽空,像碗里没有水那样的空,您知道的   
[ 此帖被格力琼寺在2023-11-06 09:51重新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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