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分别说部的形成
据觉音论师《善见律毗婆沙》及锡兰铜鍱部‘大王统史’第五章的记载,当阿育王时的僧团争端即将发生之前,目犍连子帝须先避住于摩偷罗邻近恒河边的阿普康迦山34,在僧争时受阿育王的礼请与要求,目犍连子帝须出面平息僧争。见汉译《善见律毗婆沙》卷第二35:
“尔时,目揵连子帝须,自念言:争法起已,不久当盛,我若住僧众,争法不灭。即以弟子付摩哂陀已,目揵连子帝须,入阿烋河山中隐静独住。”
“大王统史’第五章记载,此时在阿育王的支持下,目犍连子帝须与阿育王是“同坐于帷帐中之一隅”36,阿育王以“分别说(Vibhajjavādī)”为准,审定何者为“正法之比丘”,并采用一一审问的方式,排除“附佛”的“外道”,令其还俗。然后,目犍连子帝须再藉由自身领导的优禅尼僧团,将自派(分别说者)的主张及看法,采用“结集”的方式,作为统一佛教说法的根据。此一记载,同于觉音论师的说法,见汉译《善见律毗婆沙》卷二37:
“帝须教(阿育)王,是律、是非律,是法、是非法,是佛说、是非佛说。七日竟,(阿育)王敕,以步障作隔,所见同者集一隔中,不同见者各集异隔。处处隔中出一比丘,(阿育)王自问言:大德!佛法云何?有比丘答言:常或言断、或言非想、或言非想非非想、或言世间涅槃。(阿育)王闻诸比丘言已,此非比丘,即是外道也。王既知已,王即以白衣服与诸外道,驱令罢道。
其余隔中六万比丘,(阿育)王复更问:大德!佛法云何?答言:佛分别说也。诸比丘如是说已,(阿育)王更问大德帝须:佛分别说不?答言:如是大王。知佛法净已,(阿育)王白诸大德,愿大德布萨说戒。……目揵连子帝须为上座,能破外道邪见徒众,众中选择知三藏得三达智者一千比丘。……第三集法藏九月日竟。”
在这次“分别说者”为主导的“自部结集”中,采行折衷阿难系僧团与优波离系毗舍离僧团的说法,目地是平息僧团的论争。优禅尼僧团的提出的看法是:一、同意“阿罗汉的证量不如佛陀”,呼和毗舍离僧团的主张;二、反对“阿罗汉为有漏”的说法,回归古老的传诵,这和北方折衷阿难系僧团是同一立场。在优禅尼僧团的“自部结集”以后,佛教僧团即为了对“五恶见事”,在见解上有对立和差异而分裂为三大部派。经由“自部结集”而确立特有的“分别说”主张,还有“评量圣者”的见解后,优禅尼僧团即正式从佛教僧团中分化而出,成为“分别说部 Vibhājyavādin”。完成自部结集后的优禅尼僧团,随即在阿育王的支持下,将将分别说部的僧众及“分别说部的结集”成果,传化于印度全境及周边地区,此时方别说部的声势达到了鼎盛。见汉译《善见律毗婆沙》卷二38:
“大德末阐提!至罽宾揵陀罗国中;摩呵提婆!至摩醯婆末陀罗国;勒弃多!至婆那婆私国;昙无德!至阿波兰多迦国;摩诃昙无德!至摩诃勒[口*宅]国;摩呵勒弃多!至臾那世界国(是汉地也);末示摩!至雪山边国;须那迦郁多罗!至金地国;摩哂陀、郁帝夜、参婆楼、拔陀,至师子国。”
当时由阿育王派出传教于各地的佛教大德,多是出自优波离师承的僧众,特别是以目犍连子帝须领导的优禅尼僧团为主,传教大德中,除了毗舍离僧团的大天(摩诃提婆 Mahādeva)一行人,被派往东南印的摩醯娑曼陀罗国39(Mahisakamandāla,现在南印度的迈索尔邦)。以外,其余的传教师都是目犍连子帝须的学众。如昙无德传化阿波兰多迦国(法藏部),末示摩传化雪山边国(饮光部),摩哂陀传化师子国(楞伽岛,后为铜鍱部)。反观在阿难师承的僧团中,佛灭后百年(孔雀王朝确立以前)原本即已开化北印罽宾 Kaśpira(揵陀罗 Gandhāra,后译称迦湿弥罗),传说是阿难弟子的末阐提(末田地),只是象征性的被委任继续开化罽宾以外,当时阿难系优波鞠多领导的摩偷罗 Madhurā 僧团,不仅未受到应有的尊重及肯定,更受到压制,完全被排除在阿育王的大传教计划之外。在阿育王的安排下,优禅尼僧团既是王家的代表,也是佛教的代表、优波离传承的正统,而毗舍离僧团的优波离系第三代树提陀娑 Jotidāsa 则被边缘化。反对大天、抗拒王命、不向大天妥协的阿难系摩偷罗僧团的诸长老,被阿育王载以破船沉溺恒河,而庇护为了逃避王势逼迫之摩偷罗僧众的末田地,则只是被安抚、或被约束的作为原有教区揵陀罗的开化者,阿难系僧团是明显的被阿育王压制、约束发展。
阿育王偏袒优波离系僧团,特别是亲近王家的优禅尼僧团。面对阿难系僧团反对的情况,阿育王除了约束阿难系僧团的发展,更警告任何僧众不得“破僧”,造成僧团分裂。这主要应当是警告阿难系僧团,不得抗拒行使阿育王意旨的优波离系僧团。根据阿育王石刻铭文的研究,在‘石柱法敕’当中的憍赏弥(Kosambī)法敕40,以及‘小石柱法敕’的桑琦法敕41、沙如那陀法敕(沙如那陀 Sārnāth,是佛世时的鹿野苑 Migadāya),都有“不得破僧”及呼吁“僧团和合”的敕令。见阿育王石刻铭文的‘沙如那陀法敕’42:
“虽任何人亦(不得)破僧。若比丘或比丘尼而破僧者,皆令着白衣,不得住精舍之处。……天爱如是昭。”
佛教部派的形成及确立,不是采行不同于其它僧团的主张及立场,就能够确立部派。部派的确立基础,除了具备相当深厚的信众及僧团的规模以外,还要具有确实有据的教说主张,并且广传于世。这必需先从佛教的传承教法当中,为“自派的主张”找到可信的根据,再经由公开的僧团会议,将“自派主张”加以确立、定型,也就是“结集”。再经由僧团的集体努力,将结集的“自派主张”传扬于世,最后形成信守此一“自派主张”的僧俗集团,才能达成部派的确立。
佛灭后 116 年,在大天的“五恶见事”论争后,经由阿育王与目犍连子帝须的合作,优禅尼僧团得到阿育王信赖及大力支持,依据自派主张的“分别说”作为判别真假僧伽的标准,藉由信受“佛为分别说”的优禅尼僧团举行“自部结集”,确立了优禅尼僧团的自派主张,并自称是佛教的“第三次结集”。
如此一来,优禅尼僧团不仅确立了依据“分别说”为本的部派地位,更在阿育王的大力支持下,藉由传教于各地的机会,将分别说部的主张推展为佛教界的主流见解,一跃成为当时佛教最强盛的教派。当分别说部分化各方后,再进一步的分化出化地部(优禅尼一带)、饮光部(雪山一带)及法藏部(西南印)。此时,分别说部系传化现今名为斯里兰卡(又称锡兰)的铜鍱部,也就是目前南传佛教的母部,则尚未正式的确立。分别说部在斯里兰卡(古称楞伽岛 Laṅkādīpa)的分支大寺派 Mahā Vihāra,是在公元前约26年举行“自部结集”,此后斯里兰卡分别说系铜鍱部 Tāmraśāṭīya 才正式的确立了。